1. 大學部:
【104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】
- 畢業學分135學分,專業必修71學分,設計必修4學分,必選修1學分,
通識32學分,選修27學分(本系選修至少6學分)。
【105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】
- 畢業學分135學分,專業必修71學分,設計必修4學分,必選修1學分,
通識28學分,選修31學分(本系選修至少10學分)。
2. 碩士班:
碩士班研究生修業期限以一至四年為限,畢業學分為28學分;內含必修專題討論(一)(二)(三)(四)各1學分,必修6學分,選修18學分;論文6學分另計。
3. 在職碩士專班:
碩士班研究生修業期限以一至五年為限,畢業學分為32學分;內含必修專題討論(一)(二)(三)(四)各1學分,必修6學分,選修22學分;論文6學分另計。
4. 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:
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修業期限至少三年,至多七年為限。畢業學分為44學分;內含必修專題討論6學分,選修38學分;論文12學分另計。
5. 博士班:
博士班研究生修業期限以二至七年為限,畢業學分為30學分;內含必修專題討論(一)(二)(三)(四)各1學分,選修26學分;論文12學分另計。